国家对涉水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,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单位,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,取得批准文件后,方可进行生产和销售,汇标拥有涉水产品检测的CMA资质,可为政府监督部门、单位及企业提供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的技术服务,为人民生活健康提供保障。
生活饮用水
检测类别 | 检测项目 |
二次供水 |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:含色度、pH、浑浊度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见物等; 毒理学指标:氟化物、氰化物、六价、硫酸盐等; 细菌学指标:菌落总数、总大肠菌群、耐热大肠菌群、大肠埃希氏菌等; 放射性指标:总α放射性、总β放射性; 选测项目:水箱类型、消毒方式等因素加测相关检验项目及消毒副产物。 |
自备井水 | |
小型集中式供水 | |
管道直饮水 | |
现场制售水 | |
各类供水设施等生活饮用水 |
涉水产品
涉水产品类别 | 样品材质 |
输配水设备(管材、管件、蓄水容器、止水材料) | 不锈钢、铜、镀锌材料、铸铁、聚乙烯、聚丙烯、聚苯乙烯、聚碳酸酯、聚酰胺、聚氯乙烯、工程塑料等、橡胶、玻璃钢、氯塑复合管、陶瓷、水泥等 |
水处理材料(水质处理器滤芯、膜组件、活性炭等) | 聚丙烯微滤芯、中空纤维超滤膜、反渗透膜、粉末活性炭、颗粒活性炭、骨炭、锰砂、活性氧化铝、分子筛、硅藻土、离子交换树脂、麦饭石 |
防护材料(涂料、内衬) | 聚四氟乙烯、有机硅漆酚、聚酰胺环氧树脂、环氧酚醛、水基改性环氧树脂、脱膜涂料 |
化学处理剂 | 絮凝剂、助凝剂、阻垢剂、消毒剂 |
一般水质处理器 | 活性炭一般水质过滤器、膜过滤一般水质过滤器、另加消毒组件一般水质过滤器(二氧化氯发生器、臭氧发生器、次氯酸发生器、紫外线消毒器等)、特种和其他一般水质处理器 |
矿化水处理器 | 矿化宏量元素、矿化微量元素矿化水器 |
纯净水处理器 | 反渗透、纳滤、电渗析水器、蒸馏水器及纯净水处理器 |
大型水质处理器 | (一)高度大于170cm,重量≥50Kg; (二)长度或者宽度≥200cm; (三)重量≥100 Kg; |
涉水产品类别 | 检测项目 |
输配水设备(管材、管件、蓄水容器、止水材料) | 色度、浑浊度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见物、pH值、溶解性总固体、耗氧量、砷、镉、铬(六价)、铝、铅、汞、铁、锰、铜、锌、三氯甲烷、挥发酚类、四氯化碳、聚合物单体、总α放射性、总β放射。 |
水处理材料(水质处理器滤芯、膜组件、活性炭等) | 色度、浑浊度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见物、pH值、溶解性总固体、耗氧量、砷、镉、铬(六价)、铝、铅、汞、三氯甲烷、挥发酚类、铁、锰、铜、锌、银、氟化物、硝酸盐氮、四氯化碳 |
防护材料(涂料、内衬) | 色度、浑浊度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见物、pH值、溶解性总固、耗氧量、砷、镉、铬(六价)、铝、铅、汞、三氯甲烷、挥发酚类、四氯化碳、甲醛、环氧氯丙烷、苯乙烯、苯、毒理试验 |
化学处理剂 | 砷、镉、铬(六价)、铅、银、硒、汞、丙烯酰胺、总α放射性、总β放射。 |
一般水质处理器 | 1. 卫生安全性浸泡试验:色度、浑浊度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见物、耗氧量、铅、镉、汞、铬(六价)、砷、挥发酚类、细菌总数、总大肠菌群、粪大肠菌群、银、碘; |
矿化水处理器 | 1.卫生安全性浸泡试验:色度、浑浊度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见物、耗氧量、铅、镉、汞、铬(六价)、砷、挥发酚类、细菌总数、总大肠菌群、粪大肠菌群、银、碘、总α放射性、总β放射性; |
纯净水处理器 | 1.卫生安全性浸泡试验:色度、浑浊度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见物、耗氧量、铅、镉、汞、铬(六价)、砷、挥发酚类、细菌总数、总大肠菌群、粪大肠菌群; |
大型水质处理器 | 色度、浑浊度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见物、pH、总硬度、铝、铁、锰、铜、锌、挥发酚类、硫酸盐、氯化物、溶解性总固、耗氧量、砷、镉、铬(六价)、氰化物、氟化物、铅、汞、硝酸盐氮、硒、四氯化碳、三氯甲烷、细菌总数、总大肠菌群、粪大肠菌群、余氯。 |
依据标准
GB/T 5750-2006《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》
GB/T 5749-2006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
CJ94-1999《饮用水水质标准》
《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》
《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》
《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》
《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评价规范--一般水质处理器》
《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评价规范-矿化水器》
《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评价规范-反渗透处理装置》
GB34914-2017《反渗透净水机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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